个人用户通过使用eID或绑定身份证、手机号及银行卡等相关信息并验证,确保个人信息真实有效;企业用户审核企业信息,绑定授权签名者身份信息,确保企业合同合法有效。
采用国家认可的CA数字证书,实现用户身份识别和电子信息加密。
采用国家授时中心提供的第三方取时技术,确保文件签署时间记录的准确性和不被篡改。
电子文件的存储和传输采用国际标准PDF格式,PDF上所附带的电子签名信息在文件被修改时会自动识别并显示为无效。
A: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我国《合同法》定义:“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
A: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由于电子合同以电子方式进行,要约的内容均表现为数字信息在网络上传播,要约在自己计算机上按下确认键的同时对方计算机几乎同步收到要约的内容。
《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A:《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